一、法规出台背景和目的
“9.11”事件发生后,出于对来自生物恐怖主义威胁的担心,美国国会在2002年通过了“2002公共健康安全与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应对法”(以下简称生物反恐法),布什总统于2002年6月12日签署了该法案。该法案授权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针对国际或意外事件造成的污染和其他与食品相关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造成的威胁采取行动以维护美国食品供应安全。
生物反恐法下有四个条款涉及食品供应保护管理,即第303节、第305节、第306节和第307节。根据这四节的要求,FDA已于2003年5月6日草拟 所有配套的法规,并定于今年10月12日正式发布,2003年12月12日起开始实施。
二、影响食品企业的四个条款
1、第303节―行政扣留(Administrative detention):授权FDA执行人员可以扣留可疑的食品。
2、第305节―注册(Registration):规定所 生产/加工、包装及储存食品及动物饲料的美国及外国企业均须于今年12月12日前向FDA完成注册。
3、第306节―记录保存(Recordkeeping):规定经注册的食品企业要建立和保持记录,以便追溯食品来源。
4、第307节―预先通报(Prior notice):规定对美出 食品必须在出口前办理事先通知。
三、法规草案介绍
1、食品企业注册
目的:一旦爆发食源性疾病,FDA可根据注册资料协助判断疾病的源头及原因,另外注册资料也可使FDA在疾病爆发时迅速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厂家。要点 下:
(1)凡属于FDA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食品及FDA与其它美国联邦机构如农业部共同管理的食品均须向FDA注册,包括膳食补充品、婴儿奶粉、饮料及食品添加物等均包括在内。另外,蔬菜水果、鱼、乳制品、蛋作为食品或食品成份的农业原料及可食用的内包装也包括在内,但外 装不视为食品。
(2)FDA要求食品企业注册的资料包括:企业的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品类别等;外国食品企业须注册其美国代理,若经过授权美国代理可为其外国企业办理注册;FDA要求企业随时提供最新的注册资料,任何变更须在30天内将新资料提供给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