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天,岭南人家迎来了又一个“凉茶季节”。不过,连日来多变的天气也似乎在暗示,这注定是一个让人心烦的时节,即便凉茶也不例外――包括黄振龙、平安堂、金葫芦等六家具有代表意义的凉茶铺,首次被集体举报涉嫌违反《广告法》、《药品法》和《食b法》。 即使在人人拿法规和标准说事的今天,这种几乎整个行业被“一锅端”举报的现象,也实属罕见。
凉茶铺的出现至今已有数百年历史,一间小铺、一把铜壶的经典造型遍布岭南大街小巷,“清热祛湿喝凉茶”更深入人心。但这一传统并不能掩 凉茶业如今的尴尬处境:说是药品,却未曾做过任何临床试验和药品注册;说是食品,但分明取材于各种各样的中药材,还宣传清热、解毒、开胃等药用疗效。一句话,在现行食品及药品法规框架中,凉茶竟是一个“非驴非马”的“四不像”!身份的模糊,让传统凉茶在面对现行法规时左 为难:若盲目套用,可能“个性尽失”;若一味回避,则遭致全行业毁灭性的更大灾难。 凉茶的独特个性,在于其既有食品般饮用的随意,又兼有“药到病除”的实效。由此而言,无论将凉茶往药品靠拢,还是向食品看齐,都有意犹未尽之嫌。而于取舍之间,现行法规也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对凉茶业的关照――无论是药品的,还是食品、保健品的,统统不予涉及。
尽管如此,几十年来凉茶业却相安无事。究其原因,无非有二:一是凉茶饮用毕竟偏于岭南一隅,没有全国性的影响;二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凉茶铺“以信为本、街坊经营”的传统模式也并没有失去其生存基础。
如今,广东凉茶已大举“北伐”,凉茶业也走出小本生意,开始连锁化、规模化经营。而在这一变化中,经营者的诚信正接受前所未有的考验:大批量生产中,为防止凉茶变质,你加不加防腐剂?为提高竞争力,促进疗效,你加不加西药成分?在优劣中药材鱼龙混杂的流通环境下,你能否保证原料品质始终如一?
没有任何制度的压力,答案显而易见。实际上,现有凉茶业的种种乱象,无一不在印证制度缺失导致的无序。唯一的出路是,由政府或行业出面,尽早出台行业标准,在传统特色和现代法规的接合点处,提供一个有效的制度约束。比如,在兼顾传统饮用习惯下,尽快让凉茶业平滑进入现代法规体系。特色产业需要“特色”管制,否则,任何一项类似上述举报者提出的法律依据,都可将全行业置于死地。
出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