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新推出的国家标准“GB 30616-2014食品用香精”将要正式实施,哪么之前香精行业执行的行业标准“QB/T1505-2007食用0精标准将何去何从呢?根据工信部2014年第33号公告“关于1130项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公告”,QB/T1505-2007食用香精标准继续有效,那么这两个标准有什么不同呢?新标准实施后的香精生产厂家该选择哪个标准执行呢?
标准名称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从适用范围来看却有很大不同,QB/T1505-2007食用香精适用于食品用香精,饮料用香精和接触口腔和嘴唇用香精,不适用于咸味香精和乳化香精。而新标准规定只要是由食品用香料和(或)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与食品用香精辅料组成的用来起香味作用的浓缩调配混合物就适用,在标准的检测指标中也包含了乳化香精和浆(膏)状香精产品的检测项目要求,这表明新标准是适用于咸味香精和乳化香精的。 哪么香精生产厂家该选择哪个标准做为产品执行标准呢?按现在的情况来说,如果香精厂家要同时生产甜味香精、咸味香精和乳化香精三种产品,必需参考或备案QB/T1505-2007食用香精、QB/T 2640-2004 咸味食品香精和GB 10355-2006乳化香精这三个标准,而在新标准实施后,新成立的香精生产厂家只备案一个标准就可以具备生产三种产品的资格,所以说香精生产厂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所需要的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