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在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的省份,共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825亿斤,早籼稻75亿斤。
“最低收购价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有效地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15日在银川召开的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上表示。
作为一种引导性和保护性价格,当主要粮食品种的市场价格低于国家制定的当年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在粮食主产省份委托国有粮食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
2005年、2006年,国家先后启动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2005年,全国国有粮食企 收购粮食2299亿斤(贸易粮),其中,收购最低收购价稻谷238亿斤;2006年前三季度,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1818亿斤。国有粮食企业占全社会粮食收购量的60%以上。
聂振邦表示,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落实和国有粮食企业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对稳定市场粮价、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行业动态
前三季度全国按最低收购价收购900亿斤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