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7月1日讯 记者从省质监局了解到,自7月1日起,我省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和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开展无证查处工作。
此次查处以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为重点,从城市向农村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开展。自查处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无证生产以上10类食品;对7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特殊用途饮料和固体饮料中的豆奶粉,暂不实施无证查处。
QS标志,由“质量安全”的英文(Quality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QS标志属于质量标志,主要是表明食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表明出厂检验质量合格;企业明示本产品符合食品质量安全基本要求。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凡是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QS)管理的食品,无QS标志的最好不要买。
熬萘私猓这是质监系统自去年1月1日起对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实行QS标志后,第二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至此我省共有15类食品无QS标志不能生产销售。
出自:中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