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19日发布的含乳饮料中甘氨酸专项抽查结果显示,被抽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65.5%。
此次抽查中,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广东、浙江、吉林、河北、北京、天津、辽宁、河南等18个省市160家企业的223批次产品,合格的有146批次。其中,游离甘氨酸含量最高的8250mg/kg。
结果显示,一些含乳饮料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违规使用甘氨酸代替奶粉以提高产品中的蛋白质含量。
清查工作中, 20余家乳饮料企 已经按照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召回措施,目前已召回20000余箱。
清查中,质量较差的14家企业包括:中山好益佳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沃尔玛饮料有限公司、中山日威饮料厂、天津市恒安食品商贸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氏食品厂、中山市绿色伊甸园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蜂蜜神饮品有限公司、中山市珠江饮料厂有限公司、长春市嘻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九羊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喜之康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日晨奶制品有限公司、北京聚福乳品厂、吉林省金财乳业有限公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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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3成多含乳饮料中甘氨酸专项抽查未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