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消费者偶尔在餐厅、商场看到店主与领导人的合影被挂在显眼处,这种“拉大旗”的宣传行为已经列入工商部门的监察视线。各类商场、专卖店特许经营店、餐饮店及其他销售点摆放领导同志题词、照片,特别是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澜被严厉查处。
国家工商总局最新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局立即组织对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在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但是工商总局却发现有个别企业在广告中借用党和 家领导人的名义宣传自我,说明企业或其产品真实可信,从而对现场消费者产生了严重的误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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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严查餐饮店摆领导题词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