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17市将每年对各市或各县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管理情况及重点品种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测评价,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全面实施,切实保证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这是我省近日出台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经省政府批准,该《办法秤墒∈称芬┢芳喙芫帧⒐安厅、财政厅、农业厅、省经贸委、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青岛海关和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布实施。
据了解,食品放心工程自2003年起实施,这一办法的出台是为了以评促管。评价指标由三部分构成:
当地政府食品放心 程管理指标(占40%),对政府落实情况、监管保障措施等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重点品种检测指标(占45%),对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问题突出的食品,以及国家确定的食品专项整治重点品种进行检测,包括粮食、肉类、蔬菜、水果、乳及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大类, 确定其中具体的评价项目和标准,如粮食的评价品种是小麦粉、米粉,评价项目为增白剂含量、二氧化硫含量、违禁添加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乳及乳制品的评价品种是未经加工的鲜奶、定量包装的消毒奶,评价项目为抗生素药物残留和微生物指标等;
消费者对实施 品放心工程满意度指标(占15%),评价内容包括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满意程度、对政府监管部门工作情况的认识评价等,办法规定该项调查样本数不得低于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五,其中社区居民、政府公务人员、在校学生、企事业单位员工各不得低于20%。
据介绍,检测将由 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该办法将部分指标的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级。并且规定,如果年度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在100人以上并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或隐瞒不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制售假劣食品大案的,将严重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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